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之为,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五千年文博园景区内,经常出现了堪称中国仅次于的山寨兵马俑群,上千个兵马俑场面震惊。这究竟是咋回事?太湖县五千年文博园:有其他原创内容,没有侵权行为意向昨日,华商报记者约见五千年文博园,工作人员讲解,网上热传的“山寨兵马俑群”照片显然是在该园摄制的,是该园一期“一梦千年”景区的一处景点,该景区于2008年修筑,2011年竣工并对外开放。
该“兵马俑群”依据西安临潼兵马俑一号坑修建,人俑按原比例拷贝。文博园行政总监殷照平回应,该园“兵马俑群”占地面积800至1000平方米,占到整个景区的千分之一,该园区还有还包括“万里长城”、“花果山”等几百个景点。景点修建前否取得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许可?殷照平说道老总不出,不过于确切情况,但回应“我们当时做到的时候有可能没考虑到许多”。
殷照平说道,“兵马俑群”是请求西安一家做到陶俑的公司制作的,该园区还修筑了秦始皇车站在城墙上鞠躬的雕像,“秦始皇”两侧的“城墙”上各有“一统江山”、“吞并天下”字样。“西安兵马俑就没这些,这是我们独有的。陶俑的放置啊人物形象啊也不一定一样。
我实在如果要谈侵权行为,大可不必。我们没意向去侵害知识产权。
”殷照平指出,该园的“兵马俑群”与西安前不久封存的山寨兵马俑有本质区别,“西安的山寨兵马俑被骗游客说道他们是知道,我们从没说道我们就是一号坑,谁都告诉知道在西安,我们跟游客讲解都说道我们就是‘A货’。”殷照平还透漏,该文博园是4A级旅游景区,“兵马俑群”所在的“一梦千年”景区门票为120元。秦始皇帝陵博物院:对“兵马俑”等拥有商标专用权“这是显著的侵权行为!”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有关负责人拒绝接受华商报记者专访时回应,安徽安庆市太湖县的“山寨兵马俑群”并没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许可和许可,该院已回应公布律师声明。
声明称之为,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依法对“秦始皇帝陵博物院”、“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”拥有名称权,并且对已注册商标,如“兵马俑”、“秦俑”、“秦始皇兵马俑”、“铜车马”、“秦始皇帝陵”拥有商标专用权。任何予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许可,用于秦始皇帝陵博物院、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名称、注册商标及拥有著作权的图片、影像资料的不道德,皆包含侵权行为。
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回应,近期国内外经常出现的“山寨兵马俑”展出,如比利时举行的“兵马俑”展览以及安徽太湖县的“山寨兵马俑群”,并没他们的许可和许可,回应他们也并不知情。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将保有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熟知秦始皇陵兵马俑的人士回应,知道兵马俑千人千面,形态各异,排兵布阵也有讲究,而安徽山寨版的放置就很随便,人俑神态外形也较为相近。法律学者:安徽方面不应分担损害赔偿责任昨日,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知函回应,五千年文博园修筑“山寨兵马俑群”可供游客参观,并以此营利,已违背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有权拒绝其分担损害赔偿责任。刘知函认为,文博园的不道德可视作广义的侵权行为,包含不正当竞争。“五千年文博园修筑‘山寨兵马俑群’,是对西安秦始皇兵马俑一号坑的拷贝仿效,不会导致公众误解。
这种高度仿效的不道德侵害了秦始皇兵马俑整体形象的特有性。同时,五千年文博园以此作为更有游客的众多卖点,在一定程度上毁坏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竞争优势,强占了其在旅游市场的份额。”刘知函说道,文博园的不道德不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不道德,可限于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条的兜底条款,即: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,应该遵循强迫、公平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遵从普遍认为的商业道德,“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,是指经营者违背本法规定,伤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妨碍社会经济秩序的不道德”。
“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有权拒绝五千年文博园暂停侵犯,并分担损害赔偿责任。赔偿金数额可参照侵权行为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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